

近期读者来信询问,经常看见基层同行把针剂口服或外用的现象,这样做是否可以?为此本刊编辑联系了宁德人民医院药剂科李枝端副主任药师,李枝端指出,注射剂药品是否可以口服或外用不可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有适宜剂型药品可供选择时不建议注射剂改变给药剂型,此外根据药品的理化性质、未注册用法的危险程度、偏离标准操作的程度及用药目的等而定。同时,李枝端结合具体用药实例进行了解析。
患者1:男,47岁。临床诊断:右眼结膜炎,急性。处方:妥布霉素滴眼液5 mL:15 mg×1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 mg,用法:0.05 mL,1次/小时,滴患眼。
分析:此用法不妥。该院有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供选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滴眼可能因操作污染导致卫生学不合格,且加药操作玻璃屑异物一旦混入滴眼液对用药安全极为不利。
不建议改变给药途径的原因是:有适宜剂型药品可供选择;未注册用法的危险程度较高。
患者2:女,13天。临床诊断:结膜炎。处方:注射用青霉素钠80万U+灭菌注射用水5 mL,1次/d,外用,用1天(皮试后用)。
分析:青霉素易致过敏反应,不宜用于滴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不建议改变给药途径的原因是未注册用法的危险程度高。
患者3:男,81岁。临床诊断:咳嗽。处方: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8万U+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 mg,2次/d,雾化吸入,连用7天。
分析:此类处方基层常见,但用药并不理想,需引起关注。单纯咳嗽无使用抗菌药物指征。
★★患者81岁高龄。卫生部医政司1999年颁布《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规定氨基糖苷类6岁以下儿童、孕妇和65岁以上老人禁用;特殊情况例外,如结核性脑膜炎、鼠疫、土拉菌病等。雾化吸入剂量不大吸收少,但耳毒性亦有所见。高龄患者生理机能减退,一些不良后果往往难以区分是生理原因还是药物不良反应所致,使用建议十分慎重。
★★庆大霉素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社区获得上、下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抗菌作用差,又有明显的耳、肾毒性,因此对门急诊中常见的上、下呼吸道细菌性感染不宜选用本类药物治疗。庆大霉素雾化吸入在我国临床应用较多,但其疗效及安全性尚缺乏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目前,除妥布霉素被FDA批准用于雾化吸入治疗囊性纤维化疾病,其余药物的安全性均未获得确认。
★★地塞米松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水溶性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进入体内后须经肝脏转化后在全身起作用。化学结构上无亲脂性基团,水溶性较大,难以通过细胞膜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而发挥治疗作用。由于雾化吸入的地塞米松与气道黏膜组织结合较少,导致肺内沉积率低,气道内滞留时间短,难以通过吸入而发挥局部抗炎作用。另外,由于其生物半衰期较长,在体内容易蓄积,对丘脑下部-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作用也增强,因此不推荐使用。目前有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等适宜制剂可供选择。
★★不建议改变给药途径的主要原因是药品的理化性质、用药目的。
患者4:女,36岁。临床诊断:妊娠糖尿病?处方:50%葡萄糖注射液75g,1次/d,口服。
分析:国内葡萄糖非特指无水葡萄糖时系含1分子水葡萄糖(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糖耐量实验所用葡萄糖量此前文献多有不一致,《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0年版)附录6《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方法》对此予以明确:“晨7-9时开始,受试者空腹(8-10小时)后口服溶于300 mL水内的无水葡萄糖粉75 g,如用1分子水葡萄糖则为82.5 g。”建议今后用量予以统一。
即在没有葡萄糖粉情况下改变50%葡萄糖注射液给药途径本身并无不妥,但用量偏离标准操作应予以纠正。
注射剂药品改变说明书给药途径用于口服或外用归属于药品未注册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并非全然不合理,是医师、药师所享有的一种国际通行职业权利,也是一种合法的用药行为,但应该用之得当。对此国内已有相应的权威描述,可供学习参考,进一步规范安全合理用药。
链接1:国家食药监局《农村药品“两网”宣传大纲》(摘选)
针剂可以口服吗?
注射剂在注射时会引起局部疼痛,于是有些患者把针剂改为口服。他们认为这些药品既然可以直接注入机体组织或血管,口服就更没有问题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①很多药物之所以制成针剂使用,是因为这些药物在消化道内不稳定,易被破坏失效或吸收不好而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例如青霉素、肾上腺素等口服后会被胃肠道的消化酶破坏,庆大霉素、肝素等在胃肠道内不易被吸收;②有些药物对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口服后会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③有的药物口服与注射给药的作用完全不同,如硫酸镁口服有导泻作用,而注射则有镇静和抗惊作用,切不可互换;④有些注射剂的溶媒不是注射用水,而是乙醇、甘油、丙二醇、聚乙二醇或其他化学溶剂,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不能口服;⑤即使有些针剂如维生素C、B6等可以口服,但剂量比口服片剂大很多倍,不易掌握,且价格相差10多倍,造成浪费;⑥有些针剂注射时需做皮试,如随意口服可能会引起致命的过敏性休克。
因此,为了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经济地用药,切不可随便将针剂改为口服使用。
链接2:广东省药学会《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共识》(摘选)
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的具体含义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的用法。
在临床工作中,使用“药品未注册用法”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批准;保护患者的知情权。(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李枝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