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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我国各级法院设立医事法庭
中国社区医师官网 转载自:原创 2023年01月01日 14:53 1049 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医疗服务量急剧增长,同时医疗纠纷发生率也大幅增加。据报道, 2014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78亿人次,比2013年增加5亿人次。同年,全国发生医疗纠纷11.5万起。而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很多人不是依赖法律,而是采取“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样的方式维权。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1万人,2000-2010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医闹事件中共有11名医务人员被患者杀害。

医疗纠纷案件审理 “剪不断,理还乱”

人民群众不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反映出我国解决医疗纠纷的司法机制存在重大缺陷,例如程序复杂、诉程漫长、缺乏审理医疗纠纷的专业法庭和专业法官导致审理水平低下等等。如何使医疗纠纷处理走上法治轨道,是我们必须面对、亟待解决的课题。近年来全国许多专家学者呼吁在法院系统建立“医事法庭”,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全国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状况仍然是“乱象一片”, 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医疗案件发生率增加、耗时漫长导致案件积压,审判人员紧张,医疗纠纷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其他一般民事案件的3倍。要想提高审判效率,需要审判人员专业化。

医疗案件的复杂繁琐程度,超乎想象。单从法律层面上看是比较简单的,就是人身损害赔偿,而且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法官根据鉴定结果处理就可以了,但实际操作并非如此,特别是争议双方对鉴定不满需要审判员做出判断时,由于审判人员对专业问题一无所知,立显束手无策,往往是带着巨大的争议强行判决,其结果是上诉率居高,做不到案结事了。

审判人员不能相对固定,缺乏专业素质,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例,海淀区是国内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甲医院最密集地区, 也是全国审理医疗纠纷的标杆。但目前海淀法院的医疗案件由一人专办转为全体法官都在承办,不仅如此,东升法庭、复兴法庭等海淀法院派出机构也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大部分刚刚工作的年轻法官,审理水平较低,对医疗纠纷案件判决很难做到公正合理。北京尚且如此,其他省市可想而知。

审判人员过分依赖司法鉴定结论。目前司法鉴定一家独大,其程序设计不合理,更重要的是没有完善的司法救济程序。司法鉴定唯一的救济程序是鉴定人出庭质证,但质证流于形式,在质证过程中,争议双方提出的异议任凭鉴定人员随意解释,审判员仅对鉴定程序进行裁判,无权也无法(不懂)对鉴定的实质内容进行评价,如果有医事专业法庭的专业审判员能够对存在争议的鉴定进行裁判,上述问题迎刃而解。

建立医事法庭 解决医患纠纷

为解决上述问题,因此建议开展如下工作。

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医事法庭,指派业务素质高的法官组成,专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并对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程序作出具体规定。

“医事法庭”的法官应由熟悉相关医学知识法官担任,审判人员相对固定。 法院可以选派素质高、立志于医事法学专业的法官侧重培养, 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医事法庭”应加强与当地卫生部门的沟通,邀请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专家组成医疗纠纷案件专家顾问人才库,尝试在人才库随机选取医疗专家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医事法庭”可在辖区主要医疗机构尝试设置巡回工作室,法官定期到巡回工作室参与医疗机构组织的纠纷调解,充当“桥梁”,消除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彼此不信任所导致的矛盾,推动医疗纠纷在医疗机构组织下调解。以司法调解为主,法律诉讼为辅,简化立案和调解程序,对小的纠纷亦可通过网上立案,从而通过“医事法庭”司法的介入,结束目前医患纠纷处置上的乱象。(作者: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温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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