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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高端设备专家设限
代瑾  中国医院院长 2008-4-17 14:50:45
“专家评审”将成为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一道过滤网,以遏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混乱的现状  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规定所谓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X线-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伽马射线立体定位治疗系统(γ刀)、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质子治疗系统以及区域内首次配置的单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  这几天,在GE医疗集团大中国区渠道销售的众多负责人的桌面上,都不约而同地放着一份名为《卫生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工作制度(暂行)》(以下简称“制度”)的文件,这份文件成了这些负责人的“新宠”,因为这是卫生部为进一步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备而颁布的新规。新规并非新政  根据“制度”的规定,今后医院如需购进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使用技术复杂且可能大幅增加患者医疗费用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逐级申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卫生部,经卫生部组织专家评估审批后方可购进、安装和运行。这也就意味着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医疗机构的甲类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统一配置。  “此次出台的制度并非卫生部新设的对高成本医疗设备的审批权,而是对以往做法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卫生部规划财务司有关官员针对一些传言纠正道。  我国对高端医械的管理可以追溯到1995年,卫生部以第43号令的形式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始了“有效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发挥卫生资源综合效益”的努力。2005年,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联合出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进行管理。   “此次卫生部新颁布的有关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制度完全是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甲类大型医用设

   编辑: 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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