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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卫生部妇社司 2008-1-25 10:25:16
    2008年我司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推动各地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妇幼卫生和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为增进城乡居民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重点工作如下:一、社区卫生(一)落实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措施。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精神,研究制订社区卫生工作考核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督导和检查,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非省会地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快建立以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设备配备、人员培训及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研究吸引优秀人才进社区的政策措施;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的有效结合。(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  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的跟踪与指导,进一步总结和交流经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基本药品政府集中招标、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建设。  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考核办法,加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监督,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信息标准,完善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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