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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创新与发展趋势的几点思考
        新一轮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目标,体现了政府的经济责任,明确了建立大病风险的保障机制,面向经济欠发达和贫困地区的广大农村居民,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居民健康保障的问题。新型合作医疗的实施将对提高农村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农村卫生服务的协调发展,推动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开展,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农村社会经济的繁荣稳定起到巨大的作用。   1  影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因素分析   回首合作医疗波浪似的发展历程,导致其运行现状低效、缓慢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微观的认识和宏观的政策及法制两方面原因。     1.1  认识方面的因素   任何保险都遵循和体现共济原则,医疗保险更是体现一人有病众人帮。如果参保的都想取回不低于保费的补偿,何来共济。在思想观念上,农民受到经济、教育和文化水平的限制,保险意识、共济观念淡薄,使部分医疗需要不能转化为医疗需求,把卫生保健作为经济学上的“奢侈品”[1]。一些地方政府片面理解群众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真正意义,忽视了政府的组织作用,虽制订了方法、措施以及目标,但并未去认真组织落实[2]。部分基层卫生部门认为只要自己成为合作医疗机构,就有了充足的病员和经济来源,因而片面刺激农民的卫生消费,乱开药、乱收费。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任度,同时,给资金的筹集带来了难题。     1.2  法制方面的原因      由于没有法规对合作医疗的实施进行一定的硬性规定,造成了合作医疗发展不是靠有形的规章制度的保证,而是靠某些领导人对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来维系。各级政府在众多决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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