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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马明清  安县埠河镇卫生院 2007-12-20 17:32:12
       湖北省公安县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3年7月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原则,该县较大乡镇之一的埠河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实行了“全镇统筹、合医不合药”的门诊补偿方案,重点解决农民门诊就医服务费及各项检查费补偿,让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患者在日常就医活动真正得到实惠。通过两年不断的实践,探索出一套科学效能的参合门诊补偿新模式。     1主要做法     公安县埠河镇全镇的门诊医疗基金每年由全县合管办按参合人员人均10元标准,分季度划拨到该镇合管办医疗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该镇合管办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经济运行原则,实行院、室两级核算。门诊医疗基金除按每人2元作为健康体检经费列支外,其余每人8元用于参合患者门诊就医服务费和各项检查费用的补偿。     1.1 补偿范围、标准。凡参合患者在该镇合作医疗定点卫生室就医,药费自付,治疗费、服务费由合医门诊基金全额补偿。全额补偿范围包括有皮试、肌肉注射、静脉推注、成人静滴、小儿静滴、局部封闭、灌肠、换药手术费、定点卫生室小型清创缝合手术费、针炙费等。凡参合患者在镇卫生院门诊就医,药费自付,服务费、妇产科孕检费全额补偿。参合患者在镇卫生院进行的心电图、B超、化验、X光等常规检查费用,五官、牙科的治疗费用、门诊外骨科的小型手术费、妇产科孕检费、数码电子阴道镜检费用、理疗科的针炙理疗费用实行部分补偿,补偿标准为30%。     1.2 补偿办法及核算。凡在合医定点服务医疗

   编辑: 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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